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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意见

  (三)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加大实施力度,支持企业通过改进设计和技术进步实施清洁生产,逐步建立企业自觉实施清洁生产的机制。到2010年,纳入强制审核范围的排污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沿江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自愿性的审核。实施高水平清洁生产改造方案,形成一批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一批“零排放”企业。

  (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强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造纸、酿造、印染等废弃物多、污染重的行业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加强企业之间、产业之间的循环链建设,建立资源再利用和再循环的循环经济机制。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以废旧轮胎、再生金属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全员安全生产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究开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大生产过程劳动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投入力度,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增强劳动者身体素质。

  六、加大组织推进和政策扶持

  (一)建立市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

  (二)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切实发挥国家和省、市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导向作用,严格执行产业准入门槛,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生产淘汰类产品和采用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的企业,限期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鼓励类建设项目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技术改造项目购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和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还增值税政策。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落实企业技术开发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视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扩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的规模,主要用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牌产品的发展。鼓励优势骨干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并购联合等战略性重组。省重点培育发展企业的母公司在报请省和国家税务部门批准后,统一计算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所得税。对省内跨地区联合重组同一法人的企业集团,经报省级税务部门确认,由企业集团统一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各成员企业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的60%就地预缴,年度终了按规定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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