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教育活动的成果还是初步的,我们的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单位和干警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学习的深度和对内涵的理解还较浅;开展教育活动的一些要求不够落实;一些单位运用学习教育的成果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等方面的效果不够明显。这些问题有待于下一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这次座谈会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开得很成功,进一步学习领会了省委副书记王华元同志的重要批示,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对下一步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任务和措施,形成了高度共识。我觉得,收获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通过相互交流,大家认为,三点认识很重要:一是司法行政系统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公检法机关同等重要;二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中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十分重要,必须进一步增强组织开展好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探讨了做法,交流了经验。大家在发言中都谈到,开展教育活动,必须将其摆上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制定详细的教育方案,成立活动机构,确定联系点等;要创新活动载体,结合业务工作,注重活动效果;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我归纳以上五条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加强组织领导是根本保证,营造良好氛围是有效途径,创新教育形式是动力源泉,解决实际问题是关键所在,推进工作发展是最终目的。
(三)分析了形势,查找了差距。大家结合当前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队伍的现状,紧密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联系教育活动实际,查找和明确了本单位与兄弟单位在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教育形式、目标成效方面存在的差距,找准了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的教育活动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奠定了基础。
(四)理清了思路,明确了方向。发言中,各单位都结合实际,谈到了下一步的工作打算,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尤其是在针对薄弱环节、存在问题、取得更大实效等方面,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思路比较明确。
三、扎实推进下一阶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目前,教育活动还在深入进行中,成果只是初步的,下一阶段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司法部和省委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高度重视,7月,司法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陈训秋同志到广东督导司法行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并对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广东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活动要走在全国同行的前列。8月4日,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元同志在我厅《关于学习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精神的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指出“司法厅党委对这一工作重视值得肯定,司法行政机关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性丝毫不亚于公检法机关,因为你们承担着普法、律师管理和改造服刑人员等繁重的任务”。8月18日,省委政法委专门组织召开了省直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汇报会。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国聚同志对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个阶段,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领导的指导精神和省厅的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以全面落实教育活动方案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重点,以“过得硬”为基本要求,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为此,要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