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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粤司[2006]2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司法部的要求,要按照全面规划、重点推进的思路,用三年左右时间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我省实际,对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制度系统化、科学化和可操作性建设,使全省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指导思想更加端正,重点岗位和环节的执法工作制度更加完善,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化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更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要按照全面规划、重点推进,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总体要求,在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改活动的成果,着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的水平。今年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规范执法制度为重点,明年重点抓执法制度推广和信息化网络建设,后年基本实现执法工作信息化和落实执法保障。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一)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体现,是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的灵魂,是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实现规范、文明公正执法的思想基础。认真开展这项教育,是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是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干警队伍的客观需要。要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提高执法能力的重要途径,作为统一执法思想、理顺执法关系的有利契机,作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抓好《广东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的落实,着力在学习教育、清理思想、查摆整改、重点培训、考试考评等环节上下功夫。注重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教育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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