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调处化解,能够解决的,抓紧予以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制定解决的方案,明确解决的时限,并落实解决的办法,使排查出的所有问题都经过调解处理。
--防控到位。建立健全排查、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和问题的解决不出当地,不出单位,不出系统,尤其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防止突发性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
--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过程中加强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使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小问题变成大矛盾,增大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难度。
三、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的方法步骤
这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集中调处。这次活动原则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具体可分为三步: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帐。主要是彻底搞清楚:过去排查出来尚未解决的矛盾纠纷有多少,这次新排查出的有多少,当即调处的有多少,通过工作能够彻底解决的有多少,需要落实稳控措施的有多少等,逐一建立台帐,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全部纳入视野,做到底数清楚,应调尽调。二是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召开民情分析会、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分析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汇总,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的时限。三是全力调处,落实包案。排查和调处原则上同步进行,力求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不留后患。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落实领导包案,综合协调各方面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问题,防止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的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总结成绩和经验,分析不足,改进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省厅将在适当时候对部分市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