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要坚持正确思想导向,克服不良思想倾向,打好思想基础。一方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活动开展,做到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思想、新精神、新观点、新要求的指引下,出台落实“三服务一促进”活动要求的举措,确保活动的正确方向和轨道。另一方面,要坚决克服各种不利于活动开展的不良思想倾向,特别是要消除认为近年各项专项活动太多而出现的厌烦情绪,要消除开展活动跟风走,敷衍应付、得过且过的思想倾向。通过扫除各种思想上的障碍,真正将各级领导和广大机关干警的心力凝聚到推动活动深入开展上。
(二)要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活动始终,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第一,要改进作风,做到胸怀大局、心系群众、倾力基层。一是要围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的要求,敞开大门,采取班子带头查、机关内部找、基层群众提、相关部门帮等方法,集中“火力”,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以及影响职能发挥的深层次思想问题和体制制度方面的弊端。二是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尤其是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即行即改,立知立改,使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改进机关作风带来的变化和进步。同时,把单位整改与个人整改结合起来,把近期整改与中长期整改结合起来,互相衔接,互相促进,真正树立起关心基层、心系群众的作风。三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改进作风,严格按照发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坚决克服高高在上、脱离实际、盲目决策、劳民伤财的官僚作风,坚持民主决策,充分听取民声民意;坚决克服漠视群众的麻木作风,坚持把群众的愿望记在心里,把群众的疾苦挂在心上,用实际行动关心群众的安危冷暖;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漂浮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四是要真正树立起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做到重心下移,落实为民、爱民、亲民的措施。要走出机关,深入到工作第一线,深入到基层人民群众当中,了解基层存在的困难和群众急需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相应的帮扶对策和措施;坚持关心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支持基层,从组织领导、政策导向、警力配置、物质待遇、经费装备、表彰奖励等方面向基层倾斜,真正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第二,要强化服务,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实在具体行动上。一要在增强服务意识上下功夫。重点破除重管理轻服务思想,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观念;破除高高在上听取汇报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思想,牢固树立工作重心下移、深入调研及时为基层排忧解难的观念;破除重部门利益轻大局利益的思想,牢固树立以大局为重、以群众利益为重的观念。二要在提高服务本领上下功夫。要大力加强机关干警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业务素质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警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作风正、能力强、工作出色的机关干警队伍。三要在畅通服务渠道上下功夫。通过设立意见箱、座谈交流、上门走访、接待日、网上论坛等形式,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征求意见建议机制,及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急、所忧、所盼。四要在落实服务措施下功夫。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基层,帮助基层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厅党委、两局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基层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帮助基层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警队伍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尊重基层的首先创精神,解决基层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基层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切实履行好为构建和谐广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的职责,推动基层发挥职能作用实现新跨越。尤其要紧紧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抓住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矛盾,抓住体制机制和工作上的薄弱环节,推出服务举措,多做有形服务,突出排忧解难,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要在政策允许的框架内,搞好干警职工福利,切实维护好干警职工的切身利益,尽可能地拓展和丰富从优待警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载体,多角度、多方面关心和帮助基层干警,设法为基层干警解决诸如小孩入托上学、家属就业之类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有效的减负减压措施,在警力安排和使用上实行向基层倾斜,设法缓解基层干警工作和生活压力,化解干警的职业风险。积极与省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加大对基层人、财、物的投入。五是要在增强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对推出的各项服务措施进行跟踪落实,加强检查监督,确保服务取得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