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成效是:全系统基层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规范完善监狱劳教单位的基层党组织设置,强化了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律师队伍党组织建设,全省符合条件的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基本建立健全了党委(组)和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党员的网络化管理;加强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培训,提高了党务工作水平;高度重视培养和发展新党员,壮大了司法行政党员队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员人数已经超过2万名。二是大力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基本建立健全了工会、团委、妇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省直监狱劳教系统实现了工会和团委的垂直管理,充分发挥了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等办法,对厅机关、两局机关部分中层领导岗位和省直监所领导班子,进行选拔、调整和充实。紧密联系实际,切实加强了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开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岗位大练兵、公证员岗位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和“十大岗位标兵、百名岗位能手”竞赛评选等活动,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的素质和能力得到新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三支队伍在排头兵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排头兵精神和创造出的排头兵业绩,是我省司法行政事业的宝贵财富。我们要将这些成果转化为继续前进的动力,鼓足干劲,发奋作为,全面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广东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迅速行动,全面启动“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
“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是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延伸,是省委根据构建和谐广东的战略要求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中心工作和要解决的问题实际相符,十分及时和必要。经厅党委研究决定,省直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从3月底开始,分动员部署、全面开展和总结检验三个阶段进行。主要任务是: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总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探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作风,胸怀大局,心系群众,倾力基层,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化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六个新发展”,全面提升我省司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和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的富裕安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为我省在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更好地发挥排头兵作用作出新的贡献。活动开展的总思路是:坚持重实践、见行动、办实事、见实效,以实施五大行动(即民情调研行动、春风送暖行动、阳光便民行动、基层维稳行动、和谐创建行动)作为支点和依托,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转变机关作风作为基本要求,以加强组织领导作为保障,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党委委员、厅领导为成员的“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行动,全面启动和铺开这项活动。省监狱局、劳教局要按照厅党委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省直监所和局机关开展“三服务一促进”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