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艺术院团和文体场馆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市文艺院团整体布局,建立符合都市文化特性和历史文化特色的院团格局。对独具地方特色的剧种,加大抢救、研究、传承的扶持力度。对市属文艺院团实行“事生企”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可通过组建演艺公司进行项目运作,推进院团市场化;也可组建股份制企业,建立企业经营体制;也可通过改革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各区、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积极探索院团改革的不同形式,提高院团走市场和服务人民的能力。大力推进演艺产业与旅游产业的结合,拓展院团改革后的生存发展能力。盘活资源,改善市属文艺院团馆舍条件。以盘活国有资产、提高服务能力为目的,积极探索企业化管理、合作开发、国办民营、委托管理及转企改制等多种方式,推进国有文体场馆改革。
9、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工作目标:通过转变服务观念,加强政策法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组织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建设,构建比较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主要任务:
--转变文化服务观念。转变群众文化观念,树立公共文化理念,提高公民文化权益意识。打破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手段的限制,开展无界限服务,探索建立适合市场经济的公共文化服务手段和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四级文化设施网络。按照“优化结构、均衡布局、突出重点、分级配置”原则,规划文化设施布局,抓好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改、迁建工程,优化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成区基本形成15分钟文化服务圈。整合资源,加强管理,改善服务,切实提高设施利用率。
--抓实一批重点工程。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加大农村文化投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抓好新一轮东海明珠工程、农村科技文化信息网点、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社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百姓文化工程和小康健身工程等一批重点工程。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建立“三下乡”、“四进社区”的长效机制,探索完善演艺大篷车、流动图书馆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机制。鼓励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等的发展。以经济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残疾人为重点,推出为弱势群体提供文化服务的优惠举措,积极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文化活动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