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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的决定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新政办[2006]62号)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5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综合考核的通知》(新政办〔2006〕21号)精神,市纠风办对我市2005年度参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62个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进行了综合考核。考核从全市1万张问卷测评群众满意率及满意率提升幅度、评议代表测评满意率及暗访督导情况、各参评部门和行业的组织领导、整改和长效机制、纠风工作考核等5个方面内容入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基本标准,以百分制为计算方式,对各参评单位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综合考核成绩列入前10名的市地税局、市国税局、新乡移动通信公司、市工商局、市人口计生委、市质监局、市财政局、新乡网通公司、人行新乡市中心支行、新乡供电公司等部门和行业,为2005年度新乡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行业,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真抓实干,进一步推进我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的行业作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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