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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食品安全工作意见

  (二)齐抓共管,进一步建立完善责权一致、分工明确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意见》(新政〔2005〕31号),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责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综合监督的作用,加强沟通与协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监管机制。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全面调研全市的食品产业、食品安全和食品监管现状,完成《新乡市食品安全战略调研报告》,为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提供依据。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水平。
  (三)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充分发挥农业、质监、卫生等部门检测机构的作用,严格资质审核,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增加检测设备投入,发展速测化、系列化、精确化和标准化的先进检测技术,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需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计划,逐步全面开展风险评估,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预警体系和应急反应机制。要构建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检测和通报网络体系,准确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宏观把握食品安全发展态势,为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服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检测、报告网络体系和信息收集、评估及应急救援机制,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各项具体保障措施,做到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处理得当,预防和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经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投入体制,切实解决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调整投入结构,统筹使用和管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六)严查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案要案和恶性事故,集中力量及时查处,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涉嫌食品犯罪案件,切实解决以罚代刑的问题。重大典型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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