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餐饮、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80%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市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89%以上,食物中毒原因查明率提高5%。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查合格率提高10%以上。
(五)健全食品安全检测体系。整合食品安全检测资源,选择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大类食品开展风险评估,指导食品安全风险管理。
(六)加强制度建设与落实。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每季度一次的“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制度。
(七)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4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食堂建立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45%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评级。
(八)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接受宣传的消费者人数达100万人,接受宣传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比例达到65%,全市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普及率明显提高。使消费者食品放心工程知晓率上升10%,达到65%,对食品安全感到基本放心以上的消费者比例上升5%,达到85%。
(九)加强食品安全经费保障。要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综合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证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查等经费。
三、工作要点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整治力度 ,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普及安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高毒农药削减计划,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测;开展农产品认证工作,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林产品、畜产品等产地建设。
(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严格食品生产准入制度。根据国家食品标准发展规划,清理、修订、提高我市食品地方标准,构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整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完善企业准入标准,严格审查生产条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全面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和无标准生产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快食品安全认证步伐,提高食品生产安全水平,制定鼓励措施,促进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IS09000系列等食品安全认证工作,全面提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