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步:开展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编印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常识性的宣传资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都要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培训班等,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宣传效果。同时,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第四步:公布举报电话。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在5月20日前,通过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9月15日)。
第一步:各负其责,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和职责分工,集中执法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标准,严格检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步:广纳谏言,聘请各级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对管理相对人和执法部门监督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方面的真实情况,从而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从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中聘请10名关注食品安全工作的代表或委员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督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在6月15日以前要把食品安全监督员组织到位,并将食品安全监督员名单报至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专项整治期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还要邀请他们至少参加一次执法行动。
第三步:联合执法,强力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等部门分别于6月12日至6月16日和8月14日至8月18日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专项整治活动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大案要案”,联合行动,综合执法,克难攻坚,强力推进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整治实效。
第四步:监督抽验,提供全市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依据。各执法部门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检验监测资源,加强监督抽验,用技术支撑确保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并要及时上报抽检结果。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集中整治期间,组织暗访抽检,随机抽取小麦粉和豆制品等重点品种,由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客观评价专项整治绩效和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为市政府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阶段:总结评价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县市、(区)政府,市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于9月20日前报市小麦粉和豆制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届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邀请市人大、政协的领导和代表委员对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检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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