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好多形式、多层面的对外宣传工作,建立定期新闻发布会制度。完善与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沟通协调机制,注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向国外介绍我省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并吸收其他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
(八)继续打击虚假违法广告、非法行医和商贸,活动中的欺诈行为。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农资等领域的虚假广告。加强对投资、招商、外贸、中介服务、汽车、商品房交易、出国劳务等重点领域和地方媒体、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重点媒介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涉众型欺诈行为。
(九)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要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地下黑血点、黑血站。重点查处无证行医、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外包医疗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十)建立健全反商业欺诈信息共享和预警机制。加强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衔接配合,针对各种商业欺诈的发案规律、作案手法和骗术类型,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增强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不懈地打击和查禁传销
(十一)完善“打控防”体系,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加传销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加强对网上传销的监控。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规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五、统筹抓好其他专项整治
(十二)抓好农村市场整治。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全面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农村食品药品流通、监管、监督网络建设,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和“公共卫生进农村”、“农村食品安全月”等活动。
(十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烟草、烟机及零配件、酒类、化妆品等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制售非法拼装车、 “地条钢”、“黑心棉”等违法犯罪行为反弹的势头。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事故责任追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十四)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保险等金融领域的市场竞争行为,打击非法集资。打击网络炒汇、无真实性贸易背景资金流入等外汇领域欺诈行为,查处非法买卖外汇和违规收结汇等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交易。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违法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价格、医药价格、电力价格、涉农收费、涉企收费、教育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收费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