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目标:通过5年时间,初步建立农村房屋抗震防震的管理机制,提出一系列适用不同经济水平、地震环境、不同房屋类型和风俗习惯的房屋抗震技术。通过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农村工匠培训、防震减灾教育和建立技术服务网络,推进村镇房屋地震安全工作,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远期目标:初步建立我省村镇房屋抗震的地方法规和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实施,确保在遭遇6级左右相当于当地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要根据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不同、风俗民情各异、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现状,区别对待,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2.坚持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帮助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3.坚持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原则。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部署,把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4.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要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扶助的同时,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引导农民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确保农民真正受益。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各市(州)、县(市)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实施规划,规划要明确思路、阶段目标、完成的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将该规划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规划要紧密围绕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把抗震防灾作为村镇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农民建房要符合村镇规划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要避开地震断裂带和地质灾害易发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强村镇建设管理力量,强化村镇建设管理工作。
(三)加强农村民居抗震技术实用化研究开发。地震、建设等部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我省农村民房和建筑材料的特点,充分考虑农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大力开展农村民居抗震技术研究。建设工作管理部门应制定农村民居建设技术标准,编制适合不同地区、满足不同需求的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免费提供给建房农民。地震工作管理部门应开展地震环境和场地条件勘察,为农村民居建设选址和抗震设防提供依据。
(四)组织农村建筑工匠防震抗震技术培训。各市(州)、县(市)政府要通过地震、建设部门和非营利机构、企业等多种渠道,采取组织培训班、学习班等多种形式,普及抗震设防技术,培养一大批掌握农村民居抗震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农村建筑工匠,为推进农居工程做好人才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