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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开展非法改装超限运输车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为加强专项治理行动组织领导,我市成立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组 长:赵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庆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卢湘原 市交通局局长
      赵云龙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国凯 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蔡胜林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分顺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光亮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拴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马 琪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存玉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段常庆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杜英语 市纠风办副主任
      冯景山 军分区助理员
      李效群 武警支队助理员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治超办,市交通局副局长蔡胜林任办公室主任,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刘宝贵、市交巡警支队副队长范锡波任副主任。联系电话:3523325,传真:3523325。
  四、专项行动时间及地点
  专项行动为期15天,从2006年6月1日――6月15日分别在全市十个超限检查站内进行。
  五、专项治理内容
  重点治理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栏板、加钢板以及载质量等技术参数明显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的单位和企业。
  六、组织实施
  非法改装车辆专项治理行动由市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发改委、市委宣传部、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办、纠风办联合组织实施。抽调公安、工商、交通、纠风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行动执法大队,依法具体实施非法改装车辆治理工作。
  (一)人员组成
  联合行动执法大队由下列人员组成:
  1.市治超办2人。
  2.纠风部门1人。
  3.公安交警部门5人,其中车管所2人。
  4.交通部门10人。
  5.工商部门2人。
  (二)职责分工
  1.市治超办: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2.纠风部门:负责协调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并对各部门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3.公安部门:负责拦截疑似超限超载非法改装车辆;对车辆非法改装进行认定;属非法改装车辆的暂扣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并扣留车辆,直至车辆恢复原状。
  4.交通部门: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卸载、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吊销营运证,列入黑名单,并联系拆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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