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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市旅委关于促进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市旅委关于促进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杭政办〔2006〕4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农办、市旅委《关于促进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促进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市农办 市旅委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6〕2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通知》(市委〔2006〕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内容
  我市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业主要包括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点)和“农家乐”休闲旅游村的发展。其中,休闲观光农业园区(点)是指利用城市空间、田园景观和山水资源,发展具有自然特色、田园情趣,能展示现代农业设施和科技水平,集观光、休闲、体验、购物于一体的农业主题公园、花卉植物园、森林公园、高科技农业示范园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是指以农民利用自家庭院和设施、依托当地山水景点和文化,为休闲旅游者提供食宿方便、感受乡土气息、体验农家生产生活乐趣的乡村和农户接待点。
  二、发展目标
  根据《杭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依托杭州得天独厚的区位、自然、经济、社会、文化资源优势,到2010年,全市乡村休闲观光旅游产业实现总体规模翻一番、从业人数和游客接待容量增长3倍、营业收入翻两番的目标;重点确保“五年创双百”,即通过农旅携手、市县联创,5年内再重点培育和扶持县级以上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点)100家和“农家乐”休闲旅游特色村100个,其中市级重点扶持各50个项目。
  三、发展方向
  以休闲旅游市场的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农业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充分利用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为根本出发点,以“绿色、休闲、参与、体验”为主题,以功能多样化、投资多元化、发展产业化为重点,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为目标,加速推动传统农业纯生产功能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合一”功能的方向转变,推进城乡互动,提升产业水平,构建融现代农业和现代旅游为一体的农业旅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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