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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市委办发〔2007〕1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月2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更好地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支撑,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杭州市“十一五”人才规划》(市委〔2006〕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杭州市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2006-2010年)》(市委办〔2006〕6号)精神,对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市的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工商联公布的2005年度全国民营企业500强,我市有59家民营企业入选,占全国的118%,全省的2906%,连续4年位居全国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第一。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已成为我市人才队伍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总量已占全市人才总量的50%以上。目前,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总体上是好的。但在新的形势和任务下,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要再发展、再提升、再跨越,面临着人才队伍的再发展、再提升、再跨越的现实问题,尤其是当前领军式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相当紧缺,高技能人才也非常短缺。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工作,建设一支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对进一步推进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构建“和谐杭州”,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人才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和谐创业的要求,紧紧围绕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优化服务、提升能力、改善结构、整合力量、营造环境、建立机制为重点,把企业作为培养和引进创新型人才的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机制灵活、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从民营经济大市向民营经济强市跨越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支撑。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力争使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的数量有明显增长;经营管理人才竞争能力、专业技术人才创新能力、高级技能人才实践应用能力有明显提高;人才专业和产业分布结构有明显改善;人才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人才成长和发展环境更加优良;人才综合竞争力继续保持全省和全国领先水平,建立起一支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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