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此次乙肝疫苗免疫接种工作的领导,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别成立了新乡市乙肝加强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均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全面负责本辖区内乙肝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组织和监督,保证加强免疫工作严格按照免疫工作规范和要求进行。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广泛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是保证乙肝疫苗加强免疫措施顺利实施的关键。各县(市、区)、乡(镇)、村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介,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宣传教育:
1.各县(市)、区要通过召开本地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专题会议和政府主要领导人发表广播电视讲话等方式,使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广大群众了解并参与本次乙肝疫苗加强免疫活动。
2.在接种活动前一周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告知接种者接种时间、地点及其意义。各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印发宣传品、墙报、专家咨询和知识讲座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
3.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印制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发放。开展宣传入户、发动入户、知识入户的“三入户”活动,做到通知到人、接种到人、管理到人,争取全社会的支持与参入。
(三)精心组织,加强培训,保证接种率
1.市卫生局组织召开各县(市)、区卫生局主管局长、疾控中心主任、计免科长参加的动员大会部署工作,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2.各县(市)、区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并进行专业培训。
(四)做好疫苗供应及后勤保障,确保安全接种
卫生行政部门要做好人员、经费、车辆等方面后勤保障,认真组织医疗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乙肝疫苗加强免疫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要成立后勤保障小组,提前做好乙肝疫苗的计划、储存、运输和分发工作,保证各接种点疫苗的供应。
(五)现场接种督导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制定加强接种的注意事项和相应措施。各县(市)、区在接种前要进行摸底,做到心中有数,并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现场接种时要严格按照接种的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保证接种质量,同时做好接种纪录。
(六)统计上报
以县(市)、区为单位,现场接种工作完成后10日内将接种结果及总结报告上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考核验收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