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体育局
1.所属体育场(馆)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有控烟、预防艾滋病、性病内容。(7月底前完成)
2.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
3.单位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语口号,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机关带头开展控制吸烟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8月底前完成)
市卫生局
1.爱卫办、市健康教育机构健全,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条件,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7月底前完成)
2.城区各级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8月底前完成)
3.检查指导社区和工作场所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职工卫生知识知晓率≥80%。(全年)
4.指导市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栏目或专题节目,每周一次。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7月底前完成)
5.督促理发(美容)、歌舞厅、公共浴池和游泳场馆、宾馆(旅店)、网吧等落实各项卫生制度,达到《标准》要求。“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全年)
6.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健全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合格证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全年)
7.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售食品,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有防蝇、防尘、防鼠、防潮设施。(全年)
8.餐饮业全面贯彻《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机关、学校等单位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管理责任落实并制度化。(8月底前完成)
9.有食品安全整治方案并得到落实。制定了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及制度健全。(7月底前完成)
10.医疗废弃物、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全年)
11.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门诊日志。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7月底前完成)
12.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全年)
13.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卡、建证率≥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95%。(全年)
14.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全年)
15.组织、协调全市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城区灭鼠、灭蚊、灭蝇、灭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12月底前完成)
16.所属单位、家属院卫生符合要求,除四害达标。(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