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各项集中整治和达标工作
对照创卫《标准》,2006年我市要如期实现创卫目标任务,还有不少弱项、缺项等工作任务需采取集中整治的办法去解决和达标。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集中整治活动:一是加大投入,集中开展城市环卫设施弱项整治。市城管局要力争在7月底前完成城区公厕、果皮箱、垃圾运输车辆、旱厕改造、大型公益广告设置等工作任务,确保市区环卫设施完好率和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标。二是集中开展对小街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整治。各区要对照创卫达标的要求,加大对城区未达标小街巷(城乡结合部)的集中整治,力争7月底前收到明显成效。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市场开办方要主动出击并积极支持、配合各区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整治,力争7月初整治达标。三是集中开展对污水沟、渠的治理。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河渠办及各区要多策并举,加大对市区两渠一河和王村斜沟、孟营斜沟等10多条污水沟的集中治理,力争8月底收到明显成效。四是集中开展对公共场所“五小”行业的整治。市卫生局牵头、协调、督导各区,大规模开展对城区小餐馆、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歌厅、小副食店、小网吧的集中整治,力争7月底大见成效。五是集中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大家行” 活动。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广电局及各区政府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张旗鼓的进行整治环境卫生,开展全民禁烟等活动,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争创无烟单位,推动全市健康教育水平的提高。
附件
各责任单位工作目标
各区
1.区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区领导任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委员会议,每年亲自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全年)
2.区爱卫会组织健全,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落实,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每年活动经费和专项经费(包括除四害、健康教育经费)能按时如数拨给爱卫办。办事处(乡、镇)、社区有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办事处、社区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和健康教育宣传栏。(7月底前完成)
3.中、小学均开设健康教育课,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开展多种形式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宣传。(全年)
4.医院的门诊部及住院病区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向病人及亲属进行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以上。(7月底前完成)
5.社区和工作场所积极开展不同形式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厂矿、学校及街道均设置健教宣传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0%,各行各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7月底前完成)
6.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达到行业规定标准。重点加强繁华街道、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学校、医院、城中村周围的“五小”治理。
7.主要公共场所设有健康教育专栏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大型公益广告3块。(7月底前完成)
8.按照《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要求建设和管理公厕。辖区内无新建旱厕,现有旱厕按期改造。(7月底前完成)
9.市容环境整洁,小街巷道路路面平整,路边渠沟畅通,无污水坑凹,无残墙断壁,无垃圾渣土暴露,无乱搭乱建、乱设摊点、乱写乱画乱贴,随地吐痰现象,积极开展绿化、美化、硬化和灯光亮化工程;沿街单位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沿街标语、广告、门匾设置合理、图案规范完整;临街楼房阳台整洁、密闭规范;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禽畜。(全年)
10.
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公厕和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全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7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