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4.在主要出、入市口、广场、主干道设置大型公益(创卫)广告牌每区设三处。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5.强力整治“五小”行业(即小餐馆、小副食店、小理发店、小浴池、小歌厅),促“五小”行业卫生达标,管理上水平。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
6.全面整治小街巷、社区庭院,城中村卫生。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整治和管理,市场公厕、垃圾站符合卫生要求,市场管理达标。
责任单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市场开办方
8.完善居民区环卫设施,加大旱厕改造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
9.加强健康教育宣传,社区及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橱窗每区三处。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城管局、市规划局
10.除四害常抓不懈,确保鼠、蚊、蟑螂、蝇密度不超国家标准。
责任单位:市、区政府
(二)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的基本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卫《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凡自测达标的项目,要继续抓好巩固提高,确保不滑坡。
2.凡未达标的项目,尤其是硬件建设项目,要逐一排队,倒排日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7月底前圆满完成任务。
3.各单位都要按照创卫标准要求,完善软件建设,及早收集整理创卫资料,做到材料齐全、准确、图文并茂。
五、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卫生意识,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对创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市上下及各单位内部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新闻宣传部门要当好创卫宣传教育的排头兵,制订创卫宣传计划,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高频率进行宣传,大造舆论,广泛深入地对市民进行创建意识、卫生意识教育,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对创建工作中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进行跟踪报道,对不讲卫生、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开展新闻记者爱国卫生巡访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各机关、团体、学校、医院、企、事业等单位都要设置固定的创建宣传标语和健教橱窗,形成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严格督导评比,确保创卫圆满成功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涉及面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地竞争势头强劲。因此,创卫工作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一是要借鉴“创优”的经验,形成举全市之力,全民动员,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打赢创卫攻坚战的组织领导和创建机制,促进各项创卫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市、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继续实行创卫目标责任管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抓好落实;三是要严格督察评比制度,各区、各职能部门都要盯死目标,紧扣《标准》,针对弱项、缺项,建立创卫项目达标台帐和销号制度,重要达标项目要倒排日程,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严格督导考评,做到奖罚分明。四是要充分调动工、青、妇、社会各界和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形成人人拥护创建,个个积极参与创建,身体力行带动创建的良好局面,促进国家卫生城市如期创建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