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1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新乡市2006年迎接省级卫生城市复核验收实施方案
2005年以来,我市的创卫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省爱卫办下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卫生城市复核工作的通知》(豫爱卫办〔2006〕5号)。省爱卫会将于2006年10月底之前,对我市的省级卫生城市进行复核验收。为确保通过复核验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迎检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复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省级卫生城市称号2002年12月13日命名,被列入复核对象之一。全力争取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核,保住省级卫生城市称号,不仅是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基本条件,也是一项为新乡人争光的政治任务。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这次迎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验收成功的要求上,进一步增强抓好创卫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树立信心,瞄准目标,落实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复核验收过关。
二、复核检查的重点
组织管理机构运转情况(人员、经费、制度);容易出现问题的场所管理(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公厕等);容易反弹的现象(有无乱搭、乱建、乱帖、乱画现象,保洁,四害控制情况等);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有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等);需要政府投入的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状况(垃圾中转站、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五小”行业治理;城中村及周边农村的卫生状况(村容村貌、改水改厕、家庭卫生等)。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0日--6月3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责任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动群众,全民动员,积极参与,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7月--9月为“真抓实干,迎接省检查”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对号入座,查找不足,通过3个月的努力,使之达标。
(三)10月份为迎检阶段。此阶段各单位要将各种迎检资料准备完毕,同时,巩固前阶段成果,随时接受检查。
四、主要工作任务划分(详细任务见附件)
(一)需着力抓好的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充实市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工作条件落实),使之尽快进入正常运转。加大对除“四害”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投入,使之密度降低。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局
2.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加快新建、改建符合要求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厂,确保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标。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3.加大主次干道公厕建设力度,力争数量达标,布局合理(全年至少新建、开发改造二类水冲公厕80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