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的关键技术和重大新产品的联合攻关项目或课题研究、节能降耗及清洁生产项目、对我市重点行业具有较大带动作用的引进项目,将给予优先立项和安排项目补助资金10~30万元/项目的支持,对特别重大的技术创新项目将给予最高50万元/项目的支持。
(六)实行奖惩机制,调动各级积极性
一是实行目标风险抵押金机制,年初选择一批重大工业项目,由市政府与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人按要求缴纳风险抵押金。二是对县、城区、开发区和有关系统考核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大会战”项目的开工率、投产率情况,对超额完成计划目标的给予超额完成计划奖励。三是开展评先活动,对在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单位、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1)评选“南宁市优秀技术改造项目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其中一等奖设一名,奖金8万元;二等奖设三名,奖金各5万元;三等奖设五名,奖金各3万元。(2)评选“南宁市技术改造优秀项目经理(项目总指挥或组长)奖”,全市每年原则上评选5名,获奖者由市政府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每人5000元奖金。(3)评选“南宁市技术改造优秀管理工作者奖”,全市每年评选100名左右,获奖者由市政府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每人500元奖金。(4)评选“南宁市技术创新管理先进集体奖”,分为优秀奖和鼓励奖两个等级,由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及奖金。优秀奖2个,各奖励1万元;鼓励奖5个,各奖励3000元。(5)评选“南宁市技术创新带头人奖”,全市每年原则上评选5名,获奖者由市政府授予荣誉证书及每人5000元奖金。(6)评选“南宁市技术创新优秀管理工作者奖”,全市每年评选80名左右,获奖者由市政府分别授予荣誉证书和每人500元奖金。以上各奖项奖金由市财政支出。
(七)继续加大力度改善投资软环境
一要增强机关人员服务意识,主动为企业做好服务,提高机关效能。二要提高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效率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规划、国土、环保、建设等审批部门要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和畅通内部审批“绿色通道”,对其二级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收费,并要求与审批有关的事项纳入市行政审批办的监督范围,提高办理效率。四是将项目联审制度化,对列入“百项工业项目大会战”计划的城区项目经市经委确认后,自动进入审批“绿色通道”,各有关部门要按联合审批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市行政审批办负责跟踪监督。五是充分放权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对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国土、规划、建设局(分局),实行封闭式管理,拥有与三大开发区同等的行政审批权限。六是尽快修订南发[2001]54、55号文,出台给予工业集中区享受工业地收益返还用于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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