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二)省内煤炭需求预测
根据山西区域经济和焦炭、电力等行业发展趋势预测,2005年省内煤炭需求为20450万吨,2010年为25300万吨,2020年为31000万吨(山西省省内煤炭需求预测,见表2-3)。
山西省省内煤炭需求预测
表2-3单位: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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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2010年预计 │ 2020年预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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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内煤炭消费量 │ 25300 │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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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电力 │ 9000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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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焦 │ 125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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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冶金 │ 1000 │ 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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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材 │ 9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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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 │ 1500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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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400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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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西煤炭供应能力分析预测
生产矿井核定能力:截至2005年末,全省各类生产矿井总的核定生产能力5.92亿吨/年。
地方煤矿采煤方法改革增加能力:2005年,按照批准的采煤方法改革方案,全省地方煤矿共有1500多个矿井完成了采煤方法改革并经过了验收。通过以采改为主的技术改造,增加能力1.2亿吨/年。
在建矿井建设规模:2005年末,全省15万吨/年及以上新建、改扩建在建矿井共268个,建设规模17093万吨/年,预计这些矿井都将在“十一五”期间陆续建成投产。
衰减、报废及淘汰关闭矿井减少能力:“十一五”期间全省国有重点煤矿预计衰减报废矿井13处,减少能力1250万吨/年;全省地方煤矿资源整合及重点产煤县淘汰、关闭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以下矿井,加上部分煤矿衰减报废,预计到2010年,全省现有矿井将减少生产能力1亿吨/年左右。
综上,到“十一五”末,全省现有生产和在建煤矿生产能力预计将达到8亿吨/年左右。
综合以上对国际、国内以及省内煤炭需求预测和我省煤炭供应能力分析,按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煤炭生产规模,保持煤炭产销总体平衡、煤种结构基本合理、市场供应适度从紧的思路,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交通运输状况以及矿井生产能力增减变化等因素,“十一五”期间,我省煤炭生产总量仍按照占全国总量25%~30%考虑,据此,2010年全省煤炭产量应控制在7亿吨左右,外调量确定在4.5~5亿吨左右。
此外,现有地方煤矿近年来开采强度大、井田面积和资源有限,大部分矿井由于资源枯竭,在2010年至2020年间将进入衰老报废期,加之一部分国有矿井由于服务年限到期,也将进入衰减或报废期。预计全省在2011年至2020年期间减少能力在1.5亿吨左右。为防止总量出现大的波动,保持产能接替,“十一五”期间,仍需抓紧勘探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适度开工建设一批现代化骨干矿井,形成梯度开发格局,保持总量稳定。
三、“十一五”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山西能源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能源〔2006〕1257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设促进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05〕6号),按照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新型工业化,坚定不移地走集团化、洁净化、多元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资源整合、加快深化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全省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素质,实现我省由煤炭资源和煤炭工业大省向新型煤化工大省和煤炭经济强省转变,推动我省煤炭经济集约发展、循环发展、安全发展、高效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时期,按照国家建设大型煤炭基地的总体部署和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我省煤炭工业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根据我省煤炭工业发展现状和在全国能源战略中的地位,我省将在建设三大煤炭基地、发展一批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稳定煤炭主业的基础上,并举非煤产业,加大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定不移地实施大集团大公司和多元化发展战略,全力推进“3132”工程,即到201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其中非煤产业销售收入1000亿元;“十一五”期间,全行业建设项目总投资3000亿元以上,其中,非煤产业项目投资2000亿元以上。力争把我省煤炭工业建设成为在本省乃至全国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强势行业。
1.加快三大煤炭基地建设
2010年晋北、晋中、晋东三大基地煤炭产量分别达到26000万吨、16000万吨和26000万吨,全省形成2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特大型煤炭企业集团,3~5个5000万吨级以上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10个以上500万吨级以上的区域性煤炭企业集团,全省煤炭生产总量控制在7亿吨左右。
2.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资源整合、整顿关闭,进一步压减矿井数量,到2010年,全省煤矿个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2015年控制在2000个以内。2010年全省百万吨以上矿井煤炭产量要占到全省总产量80%以上。
2010年所有煤矿全部实现正规开采,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100%,60~90万吨/年矿井平均达到70%,30-45万吨/年矿井平均达到50%。
3.产品产业结构明显优化
2010年全省煤炭洗选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三大基地内煤炭洗选比重达到80%以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达到90%以上,中小型煤矿达到60%以上;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坑口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总装机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全省新增产量加工转化率,炼焦煤达到60%以上、无烟煤达到50%以上、动力煤达到40%以上;大集团、大公司非煤产品销售收入力争占到其总销售收入的50%。
4.经济效益明显增长
2010年全行业销售收入达到3000亿元。其中:大集团、大公司非煤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争取有3-5个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达到300-500亿元及以上,进入全省大集团第一方阵;3-4个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及以上,进入第二方阵;3-5个区域性企业集团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及以上,进入第三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