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重点要加强粉尘、噪声、异味的环境管理,突出做好“两考”期间噪声扰民问题的集中整治,强化放射性管理,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作为,扎实工作,防止“三访”问题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06年6月1日-10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任务,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二)自检自查阶段(2006年6月11日-20日)。区县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及存在污染隐患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定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区县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相关环境问题进行自查,确定本部门整治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6月下旬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县和部门的自检自查情况汇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市级挂牌督办重点。
(三)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阶段(2006年6月21日-9月20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区县、各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以及各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具体分三个时段进行:6月21日-7月16日,集中开展桃山水库饮用水源安全检查工作;7月17日-8月17日,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的检查工作;8月18日-9月18日,集中开展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检查工作。
(四)总结汇总阶段(2006年9月20日-10月20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亚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高禹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庆贺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生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尹茂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士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刚 新兴区政府副区长
李 利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福昌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杜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广信 市经委总经济师
徐康义 桃山区政府副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