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要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环境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妥善处理好影响群众生活的环境问题。重点要加强粉尘、噪声、异味的环境管理,突出做好“两考”期间噪声扰民问题的集中整治,强化放射性管理,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作为,扎实工作,防止“三访”问题的发生。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06年6月1日-10日)。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和任务,安排部署专项行动。
  (二)自检自查阶段(2006年6月11日-20日)。区县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及存在污染隐患问题全面开展自查,确定一批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区县整治工作的重点。同时,各相关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对行业管理范围内的相关环境问题进行自查,确定本部门整治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6月下旬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区县和部门的自检自查情况汇报,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作为市级挂牌督办重点。
  (三)集中检查和全面整治阶段(2006年6月21日-9月20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对区县、各部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情况,以及各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具体分三个时段进行:6月21日-7月16日,集中开展桃山水库饮用水源安全检查工作;7月17日-8月17日,集中开展工业园区内环境违法企业的检查工作;8月18日-9月18日,集中开展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检查工作。
  (四)总结汇总阶段(2006年9月20日-10月20日)。认真总结环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加强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陈亚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高禹 市政府副秘书长
      于庆贺 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生江 市监察局副局长
  尹茂志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士新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 刚 新兴区政府副区长
  李 利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福昌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杜 平 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广信 市经委总经济师
  徐康义 桃山区政府副区长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