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七台河市金融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和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民银行制定的《七台河市金融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七台河市金融部门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七台河市金融部门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切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金融创新,创造优良金融生态环境,鼓励、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培优机制,加大投放力度。
(一)建立培优机制。配合中小企业局建立中小企业培优机制,由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在企业信息储备库中进行筛选,把讲信用、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企业及项目推荐给金融机构,并对其全程跟踪管理和现场辅导,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按季度编制信贷支持名录,列出支持、维持、限制三大类企业名单,对筛选出的中小企业有计划地予以优先支持,提供金融套餐服务,不断扩大优质中小企业客户群体。制定中小企业成长计划,5年内要重点扶持10家小企业发展成为中型或大型企业,重点培育2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
(二)明确投放重点。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有市场、效益良好、有发展潜力、有利于增加就业、讲信用的几类中小企业予以重点支持:一是科技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市场潜力大、符合环保政策的高新技术型企业;二是出口创汇型、专业特色型、协作配套型企业;三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物流服务、商贸服务和旅游服务企业;四是向“专、精、特”方向发展的中小企业。
(三)加大投放力度。全市金融机构平均每年在新增信贷资金中拿出40%以上的比例,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重点解决中小企业从创业型、成长型向成熟型转变过程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创新金融产品,解决中小企业有效担保、抵押不足问题。
(四)人民银行将积极发挥窗口指导作用,组织金融机构,采取“一行一议”和“一企一议”策略,针对各金融机构不同管理模式,以及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求,对金融机构及中小企业进行市场细分,量体裁衣,研究创新金融产品,积极培育精品信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