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建管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建设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边建设、边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基础建设对公安工作发展的推动和支撑作用,使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效能最大化,资源共享,节约适用,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协调发展。
(五)坚持多方筹措,分级负责的原则。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资金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市、县两级财政分级负责本级的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资金。同时,要广辟资金来源渠道,大力争取上级扶持资金,确保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三、工作目标和步骤
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以三年建设为突破,常抓不懈,总体目标是:通过三年不懈努力,使公安机关基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警务装备水平明显提升,经费紧张得以缓解,警力保障得到加强,职级待遇得到提高,民警素质得到增强,科技强警得到发展,切实增强公安机关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我市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为维护我市社会政治和治安大局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市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一抓三年:2006年为“达标建设年”,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2006年目标任务;2007年为“巩固完善年”,完成90%的三年基层基础建设任务;2008年为“晋位提高年”,在全面达到公安部部颁标准基础上,实现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全面上台阶,以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形势的需要。
四、建设任务
全市公安基层基础三年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和基础警用装备建设,三年共需投入资金27397.13万元,其中市区投资14245.1万元,县(市)投资13152.03万元。
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6个,总投资17417.74万元,具体为:派出所41个,投资4878.74万元;责任区刑警队20个,投资出311万元;交警队(车管所)31个,投资7643万元;看守所(拘留所)14个,投资4585万元。
警用装备建设共需投入资金9979.39万元,其中:派出所951.76万元,刑警队(责任区刑警队、刑事技术)1485.23万元,交警队1113.77万元,特勤队905.23万元,监管场所1481.2万元,金盾工程4042.2万元。
2006年,全市共需投入资金16784.68万元,其中市区投资9860.36万元,县(市)投资6924.32万元。
(一)派出所基层基础建设
全市现有143个建制派出所,办公用房达到《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的102个,尚未达标的41个,其中市区16个,县(市)25个。为实现派出所办公用房和基本装备全面达标,需新建、改建、扩建派出所41个,配齐派出所38种基础警用装备,共需资金5830.5万元,其中市区4256.84万元,县(市)1573.66万元。2006年,共需资金5294.5万元,其中市区3720.84万元,县(市)1573.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