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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

  二、充分发挥《总体规划》的龙头作用,统筹经济社会和城乡区域和谐发展
  (一)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加快构筑市域网络化大都市。根据“南拓、北调、东扩、西优”的城市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总体规划》确定的“一主三副六组团六条生态带”的总体布局,进一步优化空间结构,以中心城区为龙头,充分发挥主城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快三大副城和六大组团建设,切实保护生态带,防止城市“摊大饼”式发展,加快推进沿江开发和跨江发展,加快中心镇及村镇建设,带动周边县(市)融入大都市,构建以杭州市区为核心、周边县(市)为紧密圈、外围接壤县(市)为影响圈的杭州都市圈,坚持市域范围内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市场共拓、环境共保,尽快形成“东动、西静、南新、北秀、中兴”的层次分明、功能协调和优势互补、城乡融合的市域网络化大都市新格局,进一步拓展全市经济社会与城乡建设发展空间,打造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经济区域。
  (二)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体系,提升城市综合功能。要围绕超前建设、提升功能的总体目标,进一步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以铁路、高速公路、城区骨干道路和轨道交通(地铁)、快速公交、综合交通枢纽以及机场、港口等为重点,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原则,加快各类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高效、便捷、通畅的城市对内对外立体和综合交通骨架及网络体系,提升公共客运服务功能。坚持以人为本,建立完善的城乡一体的给排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以及电力、通讯、燃气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体系,优化完善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服务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系统性和运营安全性,加强防洪、防潮、防治地质灾害、消防、人防等在内的综合防灾体系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及防灾功能。
  (三)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城市性质,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和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长三角南翼现代服务业中心及国际旅游休闲中心的目标,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推进“工业兴市”,建设服务业大市,推动生产力合理布局。大力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提升发展传统优势工业,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八大门类现代服务业,形成观光、会展、休闲三位一体的旅游产业新格局,提升产业集聚、分工、特色和集约发展水平。精心谋划、优化布局,积极推进城市重点功能区块、物流园区和工业功能区块的开发建设,不断提升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发展水平,为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布局优化提供良好的规划引导和服务保障。
  (四)合理配置资源,努力构建集约型、节约型、生态型发展模式。根据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要求,做好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的功能区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制定相应的管制措施,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实行严格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集约和节约利用建设用地。合理开发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保护城市水源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建筑节能,保护生态环境,加强污染控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职能,合理安排空间资源利用的模式、规模和时序,降低城市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促进集约节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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