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和应用。将重大节能技术项目列入市工业循环经济建设项目、科技计划和先进制造业基地产业化项目计划,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发应用先进节能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技术与管理模式。抓好一批节能型和清洁型示范企业(项目),树立节能典型。
(五)采取节能激励政策。健全和完善《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工业、商业和其他行业。大力支持节能重点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的推广和产业化、淘汰高耗能落后生产能力、制定能耗标准、开展节能宣传培训等。积极支持节能降耗项目的实施,加强对节能降耗项目的融资服务。支持节能项目能源合同管理模式的推广,加快节能技术市场建设。
五、加强节能工作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围绕当前节能降耗工作重点领域,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制订措施,抓好落实。
(二)落实目标责任。各区、县(市)政府作为本地区节能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分解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市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提出本单位、本部门年度节能工作具体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并将其纳入市级机关综合考评内容,同时要指导、监督各行业抓好节能降耗工作。
(三)加强能源利用统计与监测(监察)体系建设。要健全科学完整的能源利用统计制度,执行严格的能源利用数据评估和使用制度,尤其要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统计和分析。要加强能源利用监测(监察)工作,加强能源统计队伍建设和基础培训,配备必要的能源利用统计和监察人员,保障工作经费,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工作。能源消耗大的县(市)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能源利用监察机构。
(四)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教育。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加强节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八荣八耻”教育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节能降耗宣传和教育,并组织好200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要发挥节能协会、能源学会等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推广应用成熟的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组织开展节能经验交流和节能产品展示宣传活动。要加强节能管理人员培训,并将节能降耗纳入各级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节能降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和经验,曝光严重浪费能源的行为和现象,营造浓厚的社会节能氛围,使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深入人心。
(五)切实做好机关单位节能降耗工作。各机关单位要率先垂范,带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减少消耗,引领全社会节约能源。要通过设施设备改造、节能设备招标以及研究探索完善办公、用车、采购等制度,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