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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杭政函〔2007〕7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节约资源,着力缓解我市能源瓶颈制约,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50号)精神,结合省政府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我市2007年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节能工作目标
  2007年全市节能工作目标:2007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4%以上(比2005年下降736%以上)。其中: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5%以上(比2005年下降88%以上),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10%以上(比2005年下降19%以上)。
  (一)分解下达节能指标。萧山、余杭区,临安、富阳、建德市,桐庐、淳安县2007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4%以上(比2005年下降736%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5%以上(比2005年下降88%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10%以上(比2005年下降19%以上)。上城、下城、江干、西湖、拱墅区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开发区200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06年下降5%以上(比2005年下降88%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10%以上(比2005年下降19%以上)。各重点用能企业2007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比上年下降35%以上(比2005年下降688%以上)。
  (二)建立节能目标管理制度。
  1.市政府与各区、县(市)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其年度目标考核。
  2.建立健全对各级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单位节能目标管理和指标考核等制度,制定节能指标考核办法。
  (三)加强节能工作检查与考核。组织开展对各地节能工作的检查,对2006年、2007年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考核和公告,对各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源消耗下降率指标定期进行分析和检查,对各地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和万元产值能耗下降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分析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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