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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物价局关于三合一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乐山市物价局关于三合一电站上网电价的批复
(乐市价发[2007]98号)


三合一电站: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核准三合一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乐电司〔2007〕1号)收悉。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及该电站投资运行成本,在《定价成本监审结论》(乐价成审〔2007〕6号)基础上,经研究,核定该电站(2×800kw)不含税上网电价为平水期0.203元/kwh,丰水期下浮25%为0.15225元/kwh,枯水期上浮50%为0.3045元/kwh,并从2007年4月抄见电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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