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一)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重点发展一批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影响大、关联度高的重大技术装备,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全面提升量大面广的一般装备制造业水平。
(二)自主发展,扩大开放。依托优势企业、优势区域,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努力扩大对外开放,引进先进技术,引进资金,引进大集团、大企业,促进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政策引导,市场推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有序竞争;强化政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调控,落实相关配套政策,给予必要支持。
(四)加强基础,突出成套。大力发展关键零部件、元器件、中间材料等装备制造业的基础产业,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技术层次和质量水平,支持整机发展。大力培育系统集成和成套能力。
四、发展重点
(一)优先发展优势产业,巩固提升市场地位。
1.交通运输设备。突出发展汽车产业,支持汽车重点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扩大产业规模,发展节能、环保、安全、新能源等汽车新产品;强力推进汽车零部件集聚化发展;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力争“十一五”末整车产销规模进入国内前5强,成为我国自主品牌汽车产业基地。加强长江、淮河岸线资源开发,支持发展新型船舶和船用柴油机、甲板机械等关键部件。支持发展高速、重载铁路车辆和城市轻轨等轨道交通车辆及关键部件。
2.工程机械。支持工程机械集群化发展,依托骨干企业,加速规模扩张和结构升级,完善产品系列,大力发展关键总成零部件,拓展装载机、港口搬运机械、压路机、大型运输机械等新兴领域。保持和扩大我省工程机械产业的竞争优势。
3.电器设备。大力发展变压器、开关柜、电力电容、保护继电器等输配电控制设备和系统,重点拓展高压、特高压输配电产品。提升电线电缆集群化发展水平。支持锅炉、电机等骨干企业引进技术或联合重组,在火电、风电、余热和生物质能等发电设备领域实现突破。
(二)大力发展重大成套设备,推进产品结构升级。
1.矿山设备。支持大型矿产采掘企业、矿山设备制造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引进技术等方式,发展大型煤炭掘进、综采、提升、洗选和金属、非金属矿采运选等关键设备,配套成龙,逐步壮大。
2.冶金建材设备。支持冶金、建材骨干企业与设计研究机构联合,对现有装备制造能力进行改组、升级和完善,发展大型金属冶炼、轧制以及水泥、玻璃等非金属加工关键设备和配件,向生产线设计、装备制造、工程建设一体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