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豫办[2006]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新政办[2006]171号)
为深入贯彻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办〔2006〕15号),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结合正在开展的“平安河南”、“平安新乡”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建立起了安全监管体系,加强了基层和基础工作,安全生产形式趋于好转,但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各类安全隐患突出,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领导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必须深刻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迅速将思想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做到警钟长鸣。从我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高危行业监管为重点,以监管创新为动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治理,为创建“平安新乡”,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奋斗目标。力争到2010年,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消除隐患能力明显提高,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事故,各类生产事故明显下降。亿元GDP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35%以上,年均下降8.2%;工矿商贸企业职工10万人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0%以上,年均下降4.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15以下;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0%以上,年均下降4.4%,年均消防火灾死亡人数比“十五”时期下降4%以上。
二、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工作责任
(四)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细化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激励机制。并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创建平安建设目标,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年终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市政府安委会每季度工作例会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