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步骤
坚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第一年重点抓好国有、集体企业、国有改制后的企业、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民营建筑企业,以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第二年巩固成果,提高劳动合同履行质量外,重点抓好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第三年重点抓好未开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其他所有企业,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
第一阶段(1个月时间):建立工作机制,宣传发动。
(一)制定实施方案。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总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两级三方”),把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作为“十一五”期间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市、县(市、区)、街道(乡镇)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按年度进行考核评比。
(二)加强宣传培训。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人员专题培训,提高其劳动合同管理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开展教育、咨询。深入工业园区、街道社区、职业介绍中心和企业,有针对性举办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劳动合同意识。
第二阶段(8个月时间):全面推动,组织落实。
(一)调查摸底。两级三方联合相关部门对当年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应签订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名单、职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管理情况),开展一次联合调查,摸清底数。
(二)组织实施。根据工作部署,由两级三方负责(劳动保障部门牵头),督促当年列入三年行动计划的企业落实好劳动合同制度。
(三)指导推动。在不同所有制企业或行业中,选择若干劳动关系复杂、问题较多、工作进度慢的企业为重点联系单位,定期主动上门指导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实施重点督促,推动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四)建好平台。市、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全力抓好劳动合同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结合开展用工登记,集中四个月左右时间,收集有关信息,建立本地的人力资源库,为实现用人单位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情况的动态监管提供信息平台。
第三阶段(3个月时间):自查自纠,抓好整改。
(一)自查自纠。企业对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情况进行自查,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补签,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予以纠正,并将自查自纠结果报当地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专项监察。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日常巡查中发现劳动合同执行差,群众举报反映劳动合同问题多,以及不开展自查自纠的企业开展专项监察,对劳动合同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通知企业将整改后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