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通知
(新政文[2006]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河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的通知》(豫政文〔2006〕166号)精神,为加强对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工作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推动建立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搞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新乡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公乐为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郜建军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