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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经贸电力〔2007〕55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成品油管理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变更申请材料上报时间

  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变更事项每季度进行一次,由各市经贸部门在3、6、9、12月第三周的星期二和星期五将有关材料交广东省石油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63号国信大厦21楼2102室

  邮编:510045

  联系电话:020-83542898-2116、2118

  二、变更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变更名称

  1、申请表;

  2、企业要求变更的申请文件;

  3、成品油经营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4、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文件;

  6、股东决议或企业名称变更文件。

  (二)变更法人代表

  1、申请表;

  2、企业要求变更的申请文件;

  3、成品油经营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4、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5、股东决议或任免文件;

  6、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变更地址名称(加油站地理位置不变,地址名称改变)

  1、申请表;

  2、企业要求变更的申请文件;

  3、成品油经营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4、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5、地址名称变更证明。原规划调整的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证明;属区域调整或地名改变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文件;属门牌变更的提供公安派出所证明。

  上报申请材料按上述次序装订成册;各市经贸部门在复印件上加盖核对章;新收购或租赁的加油站(仓储油库) 变更申请,除了提供上述文件,还需提供加油站(仓储油库) 国土证。

  三、加强管理,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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