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政策性补贴支出由市财政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编列。
(5)企业改制及其他支出由市财政局根据财政状况及相关政策规定适当编列。
(6)还贷准备金由市财政局根据财力状况及市本级2007年债务到期情况适当编列。
(7)总预备费由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编列。
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项目,要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对于部门预算中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非特殊原因,年度预算执行中一律不再追加采购预算。
有基金收入的部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和规定的基金使用范围,编列明细支出预算。
各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和各部门事业发展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根据单位纳入国库行政性收费和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70%编列支出项目,剩余30%部分作为预留资金。对于没有编入部门支出预算的项目,各部门要认真编报备选项目,备选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设立的依据、内容、总体规划、资金额度、资金安排情况、项目明细、实施后产生的绩效等,并按轻重缓急顺序排列。完善后的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备选项目库,作为年初预算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及超收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编报程序
2007年市本级预算继续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按照新旧科目分别进行编制。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部门、单位要按照指定的格式准备相应的数据,运用软件完成数据录入工作,形成部门预算的业务数据。
各单位按上述原则和方法,编制单位综合财务收支计划,送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其中政府采购预算须报政府采购科审核。
市财政局对各部门编报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审核汇总后,编制2007年市级支出预算(草案)和部门预算(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审查批准。市财政局在市人大审查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将部门预算批复各部门和单位。
四、编制时间安排
为保证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2007年部门预算编报时间规定如下:
(一)2007年12月6日前,市财政局下发部门预算基础数据表盘;
(二)2007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向市财政局报送部门支出预算草案;
(三)2007年12月31日前,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提出市级部门预算(草案);
(四)市财政局将市级部门预算(草案)报送市政府审定后,按规定程序提请市人代会审查批准。
五、编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