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资金的投入;
(五)加强项目清理和论证,进一步细化支出项目。对部门支出预算中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要求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事业发展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和上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的要求,细化项目支出预算;
(六)进一步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继续按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范围编制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二、编制办法
(一)收入预算的编制
按收入来源,将单位收入划分为:上年结转、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各项收入等大类。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2004-2006年收入增减变动情况,科学合理测算、编制收入预算。对于政策性增减收因素,各单位要提供文件依据。各单位对各项非税收入,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应收尽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的收入审核,保证收入的真实性。为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年度执行中,除重大政策性因素外,缴入国库和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收入收支预算规模调整幅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初预算的20%。
(二)支出预算的编制
200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两大类。
1.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按职工工资总额安排的医疗保险经费列入支出功能科目“医疗卫生”类(210类)“医疗保障”款(04款)下相应的项级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个人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支出、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
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具体编制口径为:
(1)人员支出按2006年11月底在册财政供给实有人数和国家、省、市有关工资、补贴标准据实编列。
①行政机关及全供事业单位,按2006年11月份在册财政全供人员、标准和项目计算编列;
②财政应负担的特殊人员或特殊岗位津贴,按国家政策规定编列,并附文件依据及人员花名册;
③财政全供单位在职人员年终奖励一个月工资,按以下要求编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