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6]189号)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
河南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按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现就编制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草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
(一)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逐步建立“个人经费按定员,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到项目”的预算编制模式,对市直所有单位实行部门预算;
(二)依法组织收入,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坚持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三)深化公共财政改革,确保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工资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政策,努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转等基本支出,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农业、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的投入,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各项支出预算,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强化综合财政预算,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五)严格预算约束,基本实现临时预算零追加、一般性专项单位不申请、财政不受理、领导不审批。
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保工资、保津贴补贴、保运转、保法定支出、保社会保障,保重点支出、大力压缩一般性专项支出;
(二)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市级部门预算要坚持从紧的原则,在财力许可的范围内,按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认真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保证预算收支平衡;
(三)实行综合财政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各单位上年结余结转资金、财政拨款、非税收入等各项资金,将部门和单位组织的各项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