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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一日

佳木斯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建设方案

  为全面推动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根据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精神及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统一部署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政府网站的意义
  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是本县(市)区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的门户网站,是宣传本地区的主要媒体之一,政府网站是各县(市)区政府利用互联网优势履行职能、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官方网站,是政府实现政务信息公开、服务企业和社会公众、方便公众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是展示本地区整体形象招商引资的窗口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
  二、网站建设总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应用优先,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体现政府互联网站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网站内容及功能
  按照《黑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各县(市)区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并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互联网站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容要求统一建设。
  (一)网站内容。政府互联网站应包括以下基本栏目:一是政务公开类栏目。凡非涉密的政府信息、政策法规,包括政府公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应全部上网,部门业务数据也力争通过网络实现共享。公开的政务信息要注意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在线服务类栏目。要逐步实现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邮电交通、劳动保障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力争开展在线服务,以适应社会需求,提高政府服务能力。三是网上办事类栏目。要在网上为公众和企业提供政府机构设置、职能介绍、办事程序和联系方式,并逐步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将政府直接面向公众和企业的办事职能上网,增加政府透明度,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四是交互沟通类栏目。要在网上设置政府和部门领导人信箱以及民意调查或政务论坛等。这类栏目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要将公众意见及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并将办理结果网上反馈,接受公众监督,实现政府与公众的双向互动,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二)网站功能。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在线办事和公众参与的功能,使政府网站的服务形式从信息发布向信息交互与事务处理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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