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封闭管理阶段(8月27日以后)。对步行街进行封闭管理,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封闭管理办法,使封闭管理达到规范化、长效化。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中山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中山步行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 喆(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福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员单位:前进区政府、向阳区政府,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文化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电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市人防办、市运管处、市园林处、市清扫处、市清运处、市清掏处、市政设施处、交巡警支队、消防支队、热力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全面负责步行街区域(东起永安街、西至通江街、北起西林路、南至长安路)综合管理日常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指导、督办、检查、考核分项工作以及受委托执法和协调执法。
六、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步行街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站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步行街管理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按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明确责任,互相配合。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要发挥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步行街管理工作。依法可以采取委托执法的有关执法部门将执法权委托给市城管执法局。依法不能委托执法的要派人执法。对于不负责任,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落实人员,保证经费。各相关部门设专人负责步行街管理工作,其中:市城管执法局10人,市街路清扫处18人,市垃圾清运处4人,市园林绿化处4人,市政设施处1人,市交巡警支队4人,市运管处4人。工作由步行街管理体制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作息时间,统一考勤、考核。工资及人事关系隶属原单位。对于清扫、清洗等经费问题,由步行街管理办公室负责列出计划,报市财政局核审。
(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步行街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对各类违章行为进行严格查处,落实长效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