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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中山步行街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市园林处负责对步行街的绿化、花草树木、街景美化管理,达到美化、绿化标准,保证花草树木成活率。
  (七)市建设局负责步行街园林、绿化类市政设施监督管理,保证达到设施完好。
  (八)市规划局负责步行街区域内规划设计,保证高标准、高质量。
  (九)市清扫处负责步行街的路面清扫、冲刷、果皮箱清掏保洁工作,达到路面干净。
  (十)市清运处负责及时收集步行街内垃圾,达到定点定时清运,不影响环境。
  (十一)市清掏处负责步行街排水管道畅通,保证路面不积水。设立公厕指示标牌,引导用厕方向。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设下发文件,告知送货车辆进入步行街时间,规定:夏季为晚23点至5点,春、秋季晚22点至6点,冬季为晚21点至6点。如特殊情况可采取行李包倒运方式完成货物运输。
  (十三)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负责劝阻、制止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步行街,并对其依法处理。
  (十四)市环保局负责对在步行街区域内施工、经营等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气体进行监管。
  (十五)前进区、向阳区政府负责组织步行街区域内商家业户的“八荣八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步行街的发展建设。
  (十六)市人防办负责步行街地下街出口安全秩序管理。
  (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步行街商家业户食品安全及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市卫生局负责步行街及临街胡同内餐饮业卫生防疫监督,依法取缔不符合法定卫生条件的餐饮服务业户经营活动。
  (十九)市文化局负责网络广场、图书经营秩序的管理,不准临街演唱,摆设书摊。
  (二十)市电业局负责步行街正常供电。
  (二十一)市消防支队负责步行街临街商家业户消防安全管理。
  (二十二)市热力公司负责步行街供热管理。
  (二十三)市新时代公司负责步行街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证设施完好,排水畅通。
  (二十四)市工商局负责对步行街商家业户“门前三包”文明经商进行管理。
  四、工作步骤
  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5日-15日)。成立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动员阶段(8月16日-26日)。通过采取实地入户走访,召开商户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为实施封闭管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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