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市园林处负责对步行街的绿化、花草树木、街景美化管理,达到美化、绿化标准,保证花草树木成活率。
(七)市建设局负责步行街园林、绿化类市政设施监督管理,保证达到设施完好。
(八)市规划局负责步行街区域内规划设计,保证高标准、高质量。
(九)市清扫处负责步行街的路面清扫、冲刷、果皮箱清掏保洁工作,达到路面干净。
(十)市清运处负责及时收集步行街内垃圾,达到定点定时清运,不影响环境。
(十一)市清掏处负责步行街排水管道畅通,保证路面不积水。设立公厕指示标牌,引导用厕方向。
(十二)市商务局负责设下发文件,告知送货车辆进入步行街时间,规定:夏季为晚23点至5点,春、秋季晚22点至6点,冬季为晚21点至6点。如特殊情况可采取行李包倒运方式完成货物运输。
(十三)市公安局和市民政局负责劝阻、制止街头流浪乞讨人员进入步行街,并对其依法处理。
(十四)市环保局负责对在步行街区域内施工、经营等产生的噪声、粉尘和气体进行监管。
(十五)前进区、向阳区政府负责组织步行街区域内商家业户的“八荣八耻”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步行街的发展建设。
(十六)市人防办负责步行街地下街出口安全秩序管理。
(十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步行街商家业户食品安全及经营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市卫生局负责步行街及临街胡同内餐饮业卫生防疫监督,依法取缔不符合法定卫生条件的餐饮服务业户经营活动。
(十九)市文化局负责网络广场、图书经营秩序的管理,不准临街演唱,摆设书摊。
(二十)市电业局负责步行街正常供电。
(二十一)市消防支队负责步行街临街商家业户消防安全管理。
(二十二)市热力公司负责步行街供热管理。
(二十三)市新时代公司负责步行街排水管网的日常维护,保证设施完好,排水畅通。
(二十四)市工商局负责对步行街商家业户“门前三包”文明经商进行管理。
四、工作步骤
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8月5日-15日)。成立步行街封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工作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动员阶段(8月16日-26日)。通过采取实地入户走访,召开商户座谈会、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为实施封闭管理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