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标准化农家店建设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各区市要根据本地实际,结合村镇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按照农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制定本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规划和项目计划,加快构筑区(市)、镇(街道)、村三级商品流通网络。区(市)级商业中心主要围绕强化龙头带动作用,培育建设规模较大、业态先进、功能齐全的大中型商业设施,增强对镇(街道)、村级店的辐射带动作用;镇(街道)级农家店建设,选址应在驻地中心区域,应具备对村级店提供采购、配送、业务指导等管理服务功能;村级农家店,应设在自然村和行政村,主要满足农民就近购买日用消费品和简易生产资料的需求。农家店的建设要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原则有序推进。2006年,全市16个重点小城镇及首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镇、村,要率先完成新型农家店的规划与建设。
2.多种形式建设,规范发展。各区市要积极支持具备诚信经营资质和较强实力的大中型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家店建设,要充分利用农村商业、供销社、农技服务站、邮局等现有网络,多种形式加快改造建设。一是引导城市具有品牌、管理、商品配送优势的大中型流通企业,通过直营连锁方式在农村建设农家店和配送中心,或通过加盟的方式整合改造乡村商业网络;二是鼓励县域、农村具备条件的流通企业,利用原有的商品分销渠道,引入连锁机制,建立配送中心,规范改造标准农家店;三是支持农村商业网点通过自愿连锁的方式,建立新型营销网络。农家店建设要符合国家颁布的《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和《
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要采用开架式新型营销方式,并做到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商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等“六统一”,保证经营商品质量,杜绝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标准化农家店经验收合格后,由市经贸委统一加挂商务部“万村千乡” 农家店标识。
(二)加强配送中心建设
商品配送中心建设,是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核心,各主体企业要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健全配送体系,完善连锁经营机制,确保农家店经营商品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原则上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统一采购、配送率达到60%以上,农资农家店统一采购、配送率达到70%以上。要加强连锁总部对农家店的服务管理,充分发挥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实现规模效益,不断提高农家店运营质量。要加快直营店向加盟店集中区域的发展步伐,鼓励支持企业在镇(街道)以直营方式投资建设“店配合一”农家店,发挥对村级店的辐射带动作用。要重视和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第三方供应链管理系统和电子商务平台,降低运营成本,实行规范化管理。促进主体企业和“农家店”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