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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发展循环经济近期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有关区市政府

  9限制毁田烧砖。加快开发、推广和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禁辖区内使用各类粘土砖(瓦),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自2007年1月1日起,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五市)自2008年1月1日起,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禁止使用各种类型的粘土砖(瓦)。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10大力搞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引进、研制和生产与现有农业机械配套的联合收割机、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机、铡草机等秸秆还田机械,扩大秸秆直接还田面积。建设秸秆快速腐烂还田、秸秆气化、秸秆发电和利用农作物秸秆生产一次性环保餐具,以及综合利用秸秆、畜禽粪便和城乡有机废弃物栽培食用菌等项目。开展秸秆燃料乙醇项目前期工作。2007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委、有关区市政府

  11根治铬渣污染。加快炼铁烧结工艺综合利用铬渣进度,2007年将剩余的10万吨铬渣全部处理完毕,同时开展污染土壤和渗漏液治理研究,加强雨季铬渣污染防治措施,做好环境修复工作。

  责任单位:红星化工集团、青岛钢铁集团、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12扩大钢渣利用途径。在45万吨/年处理规模基础上,扩建钢渣磁选处理系统,对青钢集团第二炼钢厂每年产生的20多万吨和以往堆存的近40万吨钢渣进行处理。选出的钢料重新用于烧结、炼钢的配料,磁选后的尾渣广泛用于建材生产、市政建设、工程回填和筑路等项目。在符合工程标准和条件允许下,部分用于公路项目。争取利用2至3年的时间,实现钢渣全部综合利用。

  责任单位:青岛钢铁集团、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建委、市市政公用局

  13加快白泥的综合治理和利用。2006年,完成胶州湾楼山河口浅滩白泥围堰治理工程方案的论证评审和报批,并加快监督实施。争取2008年前,完成浅滩白泥综合治理,消除153平方公里的白色视觉污染区。“十一五”期间,加快实施50万吨/年联碱和20万吨/年氨碱改造项目,重点推进利用蒸馏废液全部生产氯化钙、年利用4万吨白泥生产生态宝和年利用26万吨白泥用于电厂锅炉烟道气脱硫等项目,同时与科研院所合作研究开发用于建筑材料、钻井泥浆增稠剂、煤矿灭火胶体稠化剂等综合利用白泥技术,争取将剩余的068万吨白泥全部综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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