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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发展循环经济近期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3全面推行清洁生产。2007年,清洁生产由工业生产领域扩大到农业和服务业领域;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以及污染物排放超标或列入排污总量控制的企业,全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4组织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重点抓好3个循环经济型城市、20个循环经济型园区和100个循环经济型企业的示范试点工作。2006年,发布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组织试点单位加快制定循环经济试点方案,探索循环经济发展基本模式,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激励机制。2008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市予以推广。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5实行绿色采购。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优先采购经过生态设计或通过节能、节水、再生利用认证和环境标志的产品,以及通过ISO14000认证或经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产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6开展环境友好单位创建活动。制订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通行标准逐渐接轨的环境友好单位绿色系列评价标准和方法,在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公交、商店、企业、工业园(区)、物业管理等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继续推进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庄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委、市经贸委、市发改委,各区市政府

  7倡导绿色消费意识。将与循环经济有关的科学知识和法律常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好世界“六·五”环境日和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引导公众建立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市教育局、青岛日报报业集团、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贸委

  三、加快建设生态产业项目

  8消除农用残留地膜危害。2006年,在胶州市杜村镇、平度市张戈庄镇、莱西市河头店镇、莱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即墨市灵山镇、胶南市宝山镇等6个镇扩大试点示范,开展残留地膜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综合治理技术示范与推广、监督管理与宣传培训,推广应用可降解塑料薄膜、强力塑料地膜、适期揭膜和机械除膜等技术,组织可降解液态地膜试验,建立全市农用地膜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模式、补偿机制以及信息数据库,示范区内残留地膜回收率达到65%以上。自2007年开始,在全市大面积推广应用农用地膜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与模式,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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