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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在加强动态巡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要选择重大典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以适当方式公开通报,相关部门对口上报备案。
  (五)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区市政府分别对专项行动进行分析总结,形成汇报材料。各有关部门对查处的各类土地违法案件立卷、归档、备案并对口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成果。
  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市实施专项行动情况和各类统计、登记、备案情况进行重点督促检查,调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的情况。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严格问责制。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副书记、副市长崔锡柱为组长,副市长于冲、罗永明、胡绍军为副组长的市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各区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长效机制。
  此次专项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市政府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协作配合,联合行动,联合办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辖权限、职能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并做好相关案件的移送和情况通报工作。各级监察机关重点落实并督促检查对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行政处分建议的提出、落实和涉嫌土地犯罪案件的移送、接收工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重点做好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摸底和行政处罚工作。对不移送、不配合、不通报、不依法查处或查处不到位的,监察机关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
青岛市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崔锡柱 副书记、副市长
  副组长:于 冲 副市长
      罗永明 副市长
      胡绍军 副市长
  成 员:王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利 市公安局局长
      刘明君 市发改委主任
      韩明升 市监察局局长
      王爱国 市建委主任
      葛 黎 市规划局局长
      张敬吉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罗永明分管,设在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张敬吉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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