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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宿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发〔2006〕1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月三十日

宿迁市200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宿发〔2006〕13号)文件精神,为掌握200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了解市、县(区)计划生育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经研究定于11月份,对乡镇(街道、社区)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目的
  全面考核2005年以来各乡镇(街道、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各县(区)及相关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责履行情况;分析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为做好下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二、考评内容
  (一)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包括2006年各级财政对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及免费技术服务经费配套、奖励扶助金发放等是否到位;社会抚养费是否全部用于计生事业;乡村计生专干工资发放是否落实;队伍建设以及依法行政等情况。
  (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绩效情况:主要抽查2005年以来人口出生率、计划生育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期内综合避孕率、出生统计准确率、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行政执法规范落实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等。
  (三)市、县(区)各相关部门2006年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情况。
  三、考评方法
  (一)各乡镇(街道、社区)签状目标的考评工作,由市、县(区)共同组织。市人口计生委在每乡镇(街道、社区)抽取2个村级单位作为入户调查样本点,其中1个村由市抽调的外县(区)混合编组的调查员负责调查,1个村由本县(区)组织的调查员负责调查,两个村调查结果综合,计算出乡镇(街道、社区)2005年以来人口计划生育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市、县(区)计生部门共同完成面上的定性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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