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高技术转化和应用工程。重点围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增强经济发展动力,提出和实施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和技术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包括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等产业化项目及服务于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建设项目。(市科技局牵头,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9.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程。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宿迁”品牌,提出和实施立足于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调水安全,建立洪泽湖洪水调蓄(水源保护)、骆马湖湿地(水源保护)、淮沭河饮用水和古黄河生态功能保护区等大型生态工程,大运河沿线主要污染源治理工程。建设市、县(区)有关污水处理工程,以及全市生态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立足于发展循环经济,落实“科教先行”战略,提出和实施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广再利用、可循环的集约、高效生产的重大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10. 劳动力资源开发工程。重点围绕劳动力资源开发和整体素质提高的目标,研究如何借助市场力量,推进异地工业化和异地城市化战略,大力实施全员普查登记、全员分类归档、全员培训提高、全员转化就业的“四全工程”,充分挖掘劳动力资源潜力(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各县区、市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评估和考核
(一)评估。每年年初,各县区及市各部门对上一年度《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根据上年度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纲要》年度实施情况报告,上报市政府,并作为向市人大汇报的重要内容。
2008年,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力量,对《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纲要》落实情况,分析规划实施效果,针对《纲要》实施中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报告。
(二)考核。“十一五”期末,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各市、各部门实施《纲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其结果作为考核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各地区、各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各县区要迅速对《纲要》中提出的“十一五”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重要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各县区、各部门于2007年1月20日前将实施意见报市政府,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增强全局观念,密切协作配合。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是全局性的工作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务求真抓实干,形成整体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纲要》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抓好落实。《纲要》中明确的重要指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上下之间、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