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化战略实施的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全力推动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全省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对标准化战略的实施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标准化战略的发展规划、资金支持和科技奖励得到落实。工业、农业、文化、旅游、商务、环保、卫生、药监、安全和社会公共服务等主管部门,做好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战略的实施工作。全省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有履行标准化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标准化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标准化人才队伍是标准化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础。构建以质量技术监督、科技、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培训工作,要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信息管理中心的职能,提高标准化专业水平。实施标准化继续教育工程,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鼓励标准化人才积极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培养一批标准化专家队伍。
(三)建立协调和激励机制
建立科技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的机制,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和鼓励科研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标准研制,特别是承担重大产业研发项目和创新产品项目的单位要把标准研制与科技项目研究同步进行,加快科研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向标准转化进程,并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将先进的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将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成果纳入省级科技进步奖励范围。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业结构调整、科技发展等计划。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标准化审查,优先选择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或项目。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建立投入机制,重点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形成的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的项目。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以及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重点项目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必要的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