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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


  到2010年,我省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达到70%以上, 2015年达到75%以上。全省大宗农畜产品安全指标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比率达到80%以上。

  2007-2010年,每年培育1-2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全面执行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到2015年服务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三、实施标准化战略的任务

  (一)积极开展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

  建立和完善我省专业标准化研究技术机构,积极推动我省优势龙头企业申请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累经验和培养人才,形成专业标准化研究与龙头企业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机制,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步伐,大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要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在新项目建设、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时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要把我省的食品、能源、装备制造、钾肥、藏毯、中藏药、农畜产品、原材料等优势产业作为采标工作的重点。

  要把技术标准作为战略竞争手段。重点在西宁、柴达木两个工业经济核心区,加快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水电和有色金属等产业基地实施创新技术标准和先进技术标准的研制,将我省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比较优势产品的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有条件的上升为国际标准。

  (三)加快企业标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

  工业企业要按照《企业标准体系(GB/T15496)》、《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等系列国家标准要求,继续大力推动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水平。中国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生产企业以及食品生产企业、高危行业企业、省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要积极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四)以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为核心,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要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大力推动、市场正确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农民积极实施”的方针,围绕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重点,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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