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7〕95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七年六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经济效益和工农业产品质量,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义
实施标准化战略是提升产品标准水平、强化企业标准意识、提高品牌技术含量的重要举措,是在新形势下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目标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加大了对全省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力度,加强了标准化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建设工程地方标准10项,制定农业技术标准137项,制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标准20项,制定保护生态环境技术标准17项,制定服务业地方标准5个,在全省逐步建立了以技术标准为主体,以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辅助的企业标准体系,为我省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建设节约型社会,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服务业服务水平及发展特色农牧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但是,纵观我省的标准化工作,标准化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同步,存在着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周期长、采标工作相对滞后的现象。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确保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实施,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发挥好标准化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为突破口,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鼓励企业积极研制创新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努力提高标准总体水平和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促进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